招生資訊

學士班已畢業者

可報名

持國外學歷者

可報名

同等學力考生

A組
  • 在學士班肄業,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,因故退學或休學,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。
  •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,因故未能畢業,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。
  •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6年(包括實習)以上之學士班修滿4年課程,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128學分以上。
  •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,其為3年制者經離校2年以上;2年制或5年制者經離校3年以上;取得專科進修(補習)學校資格證明書、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,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。
  •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、二、三等特種考試及格;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。
  •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,從事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。
  •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,從事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。
B組
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、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、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、或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