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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定稿與離校程序

  • 1
    論文口試成績及格,且完成修正定稿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得提出論文紙本審查及口試。
    暑期學期申請口試者最晚應於10月31日、第1學期申請口試者最晚應於2月底、第2學期申請口試者最晚應於6月30日向校方繳交論文並完成離校手續。畢業證書則待學校完成後通知領取。
  • 2
    論文口試及格成績為70分,不及格者且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,得申請重考,但重考以一次為限,並以70分為登錄上限。
    1. 口試申請準備資料:
      (1) 填寫口試申請表,口試申請表需經指導教授簽名
      (2) 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(一份學校收取工本費10元)
      (3) 當學期之暑學期學費繳交證明(校務系統登錄列印)
      (4) 繳交線上剽竊Turnitin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,請先寄出WORD或PDF至EMBA辦公室,由辦公室協助跑比對(需2~3個工作天)
      (5)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切結書(提出口試申請時,尚不用繳交論文)
    2. 口試辦理日期依當學期公告,口試時間及委員與指導教授確認後,需同步完成
      (1) 場地借用:管理學院會議室借用線上申請
      (2) 回報辦公室口試委員名單,辦公室將製作聘函後通知領取,以利於將聘函及口試論文一併寄給口委
      (3) 聯繫口試委員,並提早確認是否有停車需要。如有需要,請詢問委員車號後,辦公室可協助申請臨時停車卡
      (4) 口試前請事前預約時間測試借用教室設備
    3. 口試當天
      (1) 請提早至教室準備,口試所使用之簡報筆、錄音筆等相關物件請自行準備
      (2) 口試結束後,再將成績及相關單據交回辦公室以繳交學校備查